南京農業大學博士后出站申請程序 1、在所在流動站做博士后出站報告,出站報告評審小組由所在單位的學術委員會成員五至九人組成。 2、獲取出站后接收單位人事部門的正式接收函(一式四份,包括回原單位工作的博士后)。 ⑴ 簽發接收函的單位必須具有獨立人事權限。 ⑵ 擬出國或暫時找不到接收單位的博士后,南京市高層管理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可以做為接收單位保存檔案。如南京市高層管理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同意接收,需開具商調函。 南京市高層管理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地址:南京市成賢街119號 電話:025-83691196 郵編:210018 3、提交人事處2份簡裝版《博士后研究工作報告》,提交圖書館1份精裝版《博士后研究工作報告》。
(此報告除封皮外有圖文的頁面都要連續編寫頁碼,一律用A4紙雙面印刷,膠裝) 5、2005年以后進站的博士后,以進站時相同的用戶名登錄中國博士后網,填寫《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登記表、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業務考核表、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審批表》,A4紙打印四份。 【備注】:期滿登記表由博士后本人填寫,業務考核表請各博士后下載空表后,交流動站負責人填寫學術部門評價部分,流動站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,審批表中“設站單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門審核意見”由人事處填寫。 6、《南京農業大學博士后期滿出站科研工作評審表》,內容務必按說明填寫,要求翔實。并附兩份在站期間發表的文章。 7、 ⑴ 曾獲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金者需提交四份《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總結報告》(經校計財處審核加蓋公章后,由人事處填寫設站單位審查意見,并加蓋公章)。 ⑵ 曾獲江蘇省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者需提交四份《江蘇省博士后科研資助計劃項目總結報告》和《江蘇省博士后科研資助計劃項目經費決算表》(經校計財處審核加蓋公章后,由人事處填寫設站單位審查意見,并加蓋公章)。
8、交回離校存查表。 11、超過2年出站的博士后,需提交《博士后延期出站說明》一式四份(人事處網站下載) 12、為保證下批博士后準時進站,出站博士后出站時必須提前7天搬出博士后公寓,逾期不退房者學校暫停該博士后公寓的供水、供電,并有權通過保衛部門收回博士后公寓,后果由博士后本人負責。
注: 請將以上部分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成一式四份:1、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登記表2、身份證3、結婚證4、獨生子女證5、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業務考核表6、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審批表7、博士后延期出站說明8、接收單位人事部門的正式接收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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